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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班被领导说能干就干不能干就走

发布时间:2026-06-27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面对领导“能干就干,不能干就走人”的言论,处理结果会受特殊情况影响:
1. 若您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(如多次旷工且情节严重,违反考勤制度),领导此言论可能仅是警告,单位后续依合法制度解除合同属合法解除,您可能无法获赔偿金。
2. 若劳动合同有不违法的相关约定(如明确工作表现未达标准可劝离),处理方式会因合同约定产生不同法律效果。
3. 试用期内,若单位能证明您不符合录用条件,领导可要求您离职;否则,仍属违法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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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“能干就干,不能干就走人”的话,通常反映对工作表现不满且带有威胁,但法律层面领导无权单方面要求员工离职。
若您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行为,领导此言论无法律效力,您有权拒绝离职并继续履行合同。若领导后续解除合同,您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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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说“能干就干,不能干就走人”时,员工若采取错误操作会损害自身权益:
1. 赌气直接离职:可能无法获经济补偿,因主动离职通常不符合补偿条件。
2. 与领导激烈冲突:不仅解决不了问题,还可能因违反规章制度被合法解除合同。
3. 忽视证据收集:不保存沟通记录等证据,维权时因缺乏证据难以证明领导不当行为,权益难保障。若您已犯错或担心权益受损,可随时咨询我,我会为您提供正确应对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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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领导说能干就干,不能干就走人”的法律效力,可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(2012年修正)判断:
第四十八条规定: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,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,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;劳动者不要求或合同已不能履行的,用人单位应依第八十七条支付赔偿金。”
在此场景中,领导仅口头表示,若未提供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法定解除情形的证据,其要求离职的行为属违法解除。您有权拒绝离职,若领导强行解除,可依法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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